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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08年起,環保署依循溫減法草案精神及相關國際規範,考量國內管理目的與國際接軌之目標,著手規劃我國之認驗證管理架構。環保署於2009年底,正式公告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理溫室氣體查驗機構作業原則」(以下稱管理原則),並在管理原則中明定我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之申請資格,及其資格審查之作業流程。 2010年4月,環保署率先根據管理原則,進行認證單位之資格審查,並核可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(TAF)為我國認證單位。迄今,國內已有9家合格之溫室氣體查驗機構,其中涵括20項行業與減量方法之查驗類別資格項目,並持續追蹤與監督查驗機構執行績效。 另為確保我國查驗人員之專業能力與其人力資源之持續積累,環保署自2011年起,定期舉辦初訓、複訓及座談會等查驗人員訓練課程,以提供查驗人員最新國內相關資訊,並提升其專業知識及實務技能,完善國內溫室氣體認查驗管理。

更新日期:2012年04月05日